未婚懷孕婦女,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
可至戶籍地鄉公所、鎮公所"社會課"辦理特殊境遇補助
(不清楚可不可以在戶籍外辦理)
我是在2019年5月20號左右拿到補助款,金額是 : 1萬多
從我辦理成功到拿到補助款大概有半個月至一個月左右。
要帶的東西有 :
(1). 媽媽手冊
(2).身分證
(3).全家戶籍謄本 ( 如果沒有,就以當時的戶籍辦理就可以,只要媽媽的名字在上面就OK )
(4).存摺影本 (一定要本人的喔!!)
↑↑以上帶齊全之後,現場還需要填寫一些基本資料
填寫完之後,就等候書信通知。
如收到書信通知的話,就代表在幾個禮拜就可以收到補助款囉~
只是後續會有家扶社工來家裡關心,也不用擔心,因為他們是來關心妳目前的狀況 (一定要給他們家訪喔! 這是規定)
然後給予妳所需的物資,像是尿布、衣服等等....
這是我在偶然搜尋的時候發現的,希望對有困難的媽媽們有幫助
↓↓以下是特殊境遇相關網站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50075
↑↑↑可以領兩次,一次是懷孕,一次是生孩子之後。
希望所有單親爸媽們,能夠加油,
孩子是你的寶貝,也是你的動力來源
再苦也值得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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